北宋雍熙、端拱之后边防军队的组织形式,是以“天子卫兵”禁军戍边,而在禁军原有组织体系之外别设“兵官”职位体系以统之。禁军以指挥为基本单位番更出戍,“插花式”分布,驻扎在同一地方的禁军可能包括原本属于侍卫马军、侍卫步军和殿前司的多个指挥。这些禁军指挥,不论原属何司、是何军号,一律按照守边御敌的需要在驻地被重新组织起来,设置都部署、部署、钤辖、都监、缘边巡检在内的“兵官”,总其“部分屯逻”之事。这样一来,禁军的组织体系一分为二:在首都,禁军分属三衙,由各级禁军军官统领;在‘边防要郡”,禁军在“兵官”体系下重组,由正任武官和武选官统领。
“兵官”的职位构成与职能特点,已经有比较清晰的认识,这里无须赘述。那么,在“兵官”之下,边防军队是如何组织的? 出戍禁军指挥中的下级军官在边防军中的作用又是怎样的?对这些问题.范仲淹的奏议提供了许多有益的认识线索。这篇小文章试图借助这些线索,深入北宋边防军队的基层,去认识两种下级统兵官员“指使使臣”和“军员”。
在“兵官”之下,存在着大量没有明确职掌的随军“指使”。“指使”,顾名思义,是在帐下听候命令、接受上级差遣的意思。与“兵官”一样,“指使”也不属于禁军军职序列,而是由低级武选官三班使臣和通常带有不入流武选官头衔的殿前诸班直担任,因此又习称“使臣”。“指使”是低级武选官和禁军诸班直在边防军中服务的一项重要名目,它没有固定的职掌,使用起来机动灵活,因而数额巨大。大概一路之都部署司、部署司、都巡检司等较高级别的统兵单位都设有“指使”。
“指使,起源于五代的随军使臣。命将出征,皇帝必派供奉官、堤殿直等低级内职随行,负责在皇帝与行营之问传递信息,并担任押送战俘等任务。比如,后唐长兴元年(930),枢密使安重诲伐蜀,即有“供奉官周务谦、丁延徽、陈审琼、韩玫、符彦伦等,并从重诲西行”。在宋初的统一战争中,随军使臣更活跃在各大行营之中。乾德三年(965)伐蜀,“两路随军使臣,无虑数百”;开宝八年(9 75)打南唐,“军中使臣、内侍凡数十辈”。“太祖经营四方,有澄清天下之志,励兵谋帅之外,所难者乘使车、传密命之人”,这些“乘使车、传密命之人”就是随军使臣。
北宋中期,内职转变为武选官,担任随军指使仍然是低级武选官的一项重要任务。“三班院使臣数千人,其品流至杂,难于区别,磨勘差遣,日有荣悴”。范仲淹乃“请命辅臣兼判常选,可用于边陲,或可委以钱毂,或可付以亲民,或可任以殄寇,至岁终以所选人数具目进呈”。“用于边陲”者,除担任寨主、都监、监押等低级兵官以外,应当都是随军“指使”。范仲淹、韩琦有联名奏状,请求酬奖三班奉职张信,称“其人气豪胆勇,武力过人,为一时之猛士,在指使中少见其比”。
殿前诸班直是“随军指使”的另一重要来源。名将狄青“少以骑射为乐”,“弱冠游京师,系名拱圣籍中”,成为禁军殿前司骑军士兵。宝元元年(1038),宋夏战争爆发,宋朝“选卫士从边”,。狄青“初以散直为延州指使”。“散直”是禁军最精锐部队殿前诸班直之一。入选“散直”,表明狄青的骑射能力得到皇帝本人的认可,成了皇帝近卫。狄青获选“从边”之时,还获得了“未得真命”的不入流武选官阶—三班差使、殿侍。狄青“以散直为延州指使”,名义上仍然是禁军班直,实际上已经在西北前线服役。宝元二年十二月,宋廷“赏保安军守御之功”,“都巡检司指使、散直”狄青“功最多.故超四资授官”·“为右班殿直”,。正式获得武选官身份。大约就在此时,狄青得到尹洙、范仲淹等人的赏识提拔,调任鄜延路都部署司指使,并在不到年以后得到再次升迁,为右侍禁、閤门祗候、泾州都监,在职位上自“指使”使臣进入“兵官”序列。
直接从殿前诸班直中选拔人才,赴边防军中担任“指使”,在战争中锻炼、培养、提拔边防将领,可以绕过“转员”,选拔出更年轻、武勇、有心力之人。范仲淹深知此中利害,因此特别强调要从‘散直等处”选人,“在军中使唤,以备边事”。他执政期间,上奏皇帝曰:
臣窃知散直并下班殿侍内.甚有经历、吃得辛苦之人,可以边上使唤。乞特降指挥,下殿前司,于散直、下班殿侍内拣选,或有心力.并具姓名闻奏.当议再行拣选;内曾有过犯人,如武勇出伦,亦别具姓名闻奏;本班人员不得抑遏漏落,当行勘断。其拣到人数,别分等第,内上等人及识文字者,差在缺人员处,权管勾当,三周年无过犯得力者,令逐处保明奏取旨,使与转三班差遣权管,与依转员例递迁安排,有功劳者特行升擢。大段胜于年老转员之人,有误战敌。缘西北事大,常须先选人在军中使唤,以备边事。
指使“使臣”没有固定职掌,因此,他们司以随时接受上级差遣,机动灵活地担当各种军事任务,比如“教押军阵”、“管押军队”等。被范仲淹誉为“时之猛士,在指使中少见其比”的张信,当时任“环庆教押军阵”,范仲淹、韩琦建议朝廷将张信“送种世衡手下管押军队.分擘与禁军两指挥,专切教习,独作一队,为奇兵使唤”。范仲淹十分看重像张信这样曾经“押战队”、有一线作战经验的使臣,他所提出的河北防御策略之一为“急于教战”,具体做法就是“于陕西四路抽取曾经押战队使臣十数人,更授以新议八阵之法,遗往河北阅习诸军”。
除“边上”随军“指使”以外,高级官员又有“随行指使”,是政府配给的随从。范仲淹在罢相出巡西边之前,上状奏荐他的三位随行指使右班殿直王贵、有班殿直徐正和三班奉职郭庆宗,言此三人“并勘边上任使”,请求“朝廷各转一资,充沿边寨主、监押。如未有员缺,即自令随行指使,候到边上,遇有缺处,即具奏差”。三人之中,王贵“在边上三年有余”,徐正“在边上二年半”,都自随军经历,二人“各好人才弓马,累度随军,出入勾当兵马,须得干办”。郭庆
宗“曾经战斗得功,及有心力,缓急使唤得力”。听候“使唤”,是“随行指使”的职责特点。王贵等有武十,所以范仲淹派他们“勾当兵马”,又推荐他们“边上任使”。范仲淹还有一位指使,名魏佑,负责管理范家在西京的田庄。范仲淹曾写信,嘱咐他从“西京庄课并梨钱内”挪出十贯钱来补助“偃师七郎”;又命他“多觅下桑栽”,预备“开春便令人勾当栽植”。这个人必定是管家的长才。
“军员”指禁军军官,与“军职”、“人员”、“员僚”的意思大致相同。由于禁军出戍是以指挥为单位的,因此,般而言,随赴军前、在边防效力的“军员”多在指挥使以下,属于下级军官。
范仲淹非常重视“军员”的作用,尝言“用兵之处,诸军内若有指挥使员僚得力,则不唯训练齐整,兼临阵之叫,各能将领其下,十卒方肯用命;若人员不甚得力,则向下兵士例各骄堕,不受指踪,多致退败。显是军气强弱.系于将校”。但是,他对“军员”素质的现状却感到忧心忡忡。“军员”每三岁一迁补“转员”,虽然有阅试之制,并由皇帝亲自主持,但是,由于过分强调资历和等级,素质并不理想,其中不乏年老、病患、“因循不敢戢战士者”。这样的“军员”对于军队的战斗力而言,无疑是一剂毒药,在京城宿卫也许不会出太大问题,但是,用来守边,则诚如范仲淹所言:“今来边上请军人员.甚有年老病患、全不得力之人。兼更有见缺人数不少。若不早行选择,则恐将来依前误事。”
范仲淹极力主张对开赴边防的禁军指挥的军员进行筛选淘汰,“其逐指挥人员年老疾患不得力者,亦便拣选,别与安排,却于本指挥向下人员、十将内拣选得功并武艺高强人,升一两资权管勾当,候转员日,依本资施行。如本指挥人员、十将内无可选拣.即于以次指挥内选拣,令权管补填勾当,所贵存路便有干了军员部辖,各得齐整,不至依前作过”。
由于北宋边防军中的“军员”基本上是指挥使以下的下级军官,因此,在边防军的组织结构上,“军员”通常是最基层,其上是“使臣”,再上是“兵官”。边防军战斗部队的实际组织形式,以“队”为基本单位,“诸处军队,或五十人,或一十五人,或不及二十五人,为一队”。“军员”所统,少则一队,多不过300人。使臣所统,最少为200—300人最多不过l000人。兵官所统,则在1000人以上。
“兵官”与“使臣”不仅在职务关系上构成了上下级,其任职者的品位也属于从高到低的同一序列,都是武选官,而非职业军官。“军员”则是职业军官。这种身份差别明确体现在边防军的赏罚条例中。 《武经总要》前集卷十四“制度·赏格”保留了最后形成于北宋中期的“阵获转迁赐物等第”,是一份很有意思的资料,兹节录解释如下:
三阵:以少击多为上阵,教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
三获:据贼数十分率之,杀获四分以上、输不及一分为上获;二分已上、输少获多为中获;一分已上、输获相当为下获(以上并谓大势得胜者,若有获而奔败,不用此例)。
上、中、下三“阵”是根据敌我双方兵力对比情况所做的战斗分级。上、中、下三“获”是“大势得胜”的战斗的胜利度分级,其依据是消灭敌人的比例与己方战斗减员的比例。“阵”、“获”相参,得到五个“赏等”。
“钤辖已上”等较高级兵官的筹赏需“定阵获上下奏取朝旨”。而“都监巡检及随军使臣”的“赐物临时准阵获上下约数支给”,其“转官”则适用以下规定:
转官:七资为第一等,五资为第二等,三资为第三等,二资为第四等,
一资为第五等。
右(原丈竖排,意为“上述”,下同)转厦诸司使副者.即依平转倒,以五额
为一资。
“军员”与士兵的提升称为“转阶级”。
三转为第一等,两转为第二等,一转为第三等。右厢禁军、蕃落、义军、
弓箭手副都头、副兵马使以(下):上]用此例。凡军头、十将以下,随属处
牒补讫奏。副都头、副兵马使以上,先用此倒给付身功状凭牒,奏乞降宣。
其军都指挥使以上,奏取朝旨。
同“兵官”与“使臣”相比,军员的“赐物”规定更加具体细致:
赐物:娟十疋、钱十贯为第一等;绢七疋、钱八贯为第二等;绢五疋、
钱五贯为第三等;绢三疋、钱三贯为第四等,绢一疋、钱三贯为第五等。
右厢禁军用此例。军都指挥使以上,委诸主将定功大小,约此等优加酬赏,
给讫奏闻。
归纳起来看,宋廷对“兵官”、“使臣”的酬赏政策更侧重于“升官”,即品位提升,对军员、士兵的酬赏政策则更偏重于“发财”,即物质奖励。这种差别方面反映了宋人对武选官和军员这两类武人的不同定位和预期:武选官是“官”,追求官场升迁;军员是职业军人,追求实实在在的钱财。倘若将文官一并纳人视野,这种观察将更加有意义:在孝道、廉洁等诸多方面,宋人对文官有着远远高于武官的操守要求,文官始终占据着宋代政治文化、政治心理的制高点;武官则被认为在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上“等而下之”,武官之中,武选官又被认为要高于职业军人。另方面,这种差别也有其不得已的原因:武选官所转的“官”是阶官,是单纯的品位标志,要多少有多少;而“军员”是品位与职位合一的,“转阶级”转的是品位待遇,也是职位.数量柏限。
北宋的统兵体制以“分权”防变为核心目标:枢密院有调兵之权而无握兵之实,三衙握有重兵却无权调度,枢密院与三衙互相牵制,是第一重防护网;将地方精兵尽数收归中央,使天下之精兵皆为天子之卫兵,是又重防护;禁军以指挥为单位更戍边防,存“兵官”体系下重新组织起来,而“兵官”的人选又是禁军军官以外的武选官和正任武官,这是第三重防护。太宗朝以后,边防压力越来越大,边境屯兵的数量甚至要超过京畿驻军,已经令范仲淹等人感到不安。在这种情势之下,这第三重防护显得更为重要。“兵官”、“使臣”与“军员”的不同
质,还是能够为朝廷带来许多安慰的。
(作者:趙冬梅,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